根据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处网站信息,研究生毕业论文需要用知网论文查重,即知网TMLC系统, 全称是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详见下文:
关于做好2015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相关学院:
根据学校安排,为做好我校2015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安排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组织实施
1、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按照《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授予硕士学位工作细则》和《成都信息工程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组织实施。
2、相关工作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统筹部署,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相关学院组织实施。
二、申请对象及申请条件
1、申请对象
本次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主要受理全日制研究生申请。部分符合申请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经学院审核同意,可申请参加本次答辩:
(1)2012级全日制研究生;
(2)部分2010级、2011级非全日制研究生。
2、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参加论文答辩:
(1)按照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的具体要求,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取得的总学分达到毕业要求;
(2)通过学位论文开题,从事论文撰写工作时间达到培养方案规定时间;
(3)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合格;
(4)学术型研究生取得的学术成果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的具体要求;
(5)已完成学位论文,且经导师审查通过;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学术道德规范;
(7)已缴清全部培养费用。
3、本次预计申请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共311名:
三、工作安排
1、学校总体安排请见附件。
2、总体安排中各项工作的截至时间为完成该项工作的最后时限。有条件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合理安排相关工作。
四、注意事项
(一)恪守道德规范
全体研究生及导师应认真学习教育部第34号令《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及《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研究生应按照要求开展论文工作,导师应按要求进行监督。
(二)强化导师职责
1、导师是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指导监督学位论文撰写、评阅、答辩工作的进展。
2、导师要加强对研究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教育引导,要加强对学位论文的审查,包括学术水平、撰写规范、论文格式等。
3、学位论文必须经导师审核通过,方可正式提交。电子版论文一般应由导师向学院提交,纸质论文应由导师签名确认向学院提交。
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学院要加强对导师指导工作的过程管理和动态监督。
(三)学术不端检测
1、所有学位论文均须经“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检测不合格者取消本次答辩资格:
(1)文字复制比≤15%者,可参加论文评阅。
(2)15%<文字复制比≤50%者,允许在导师指导下修改论文后再检测一次。再次检测文字复制比≤15%者,可参加论文评阅;反之则取消本次答辩资格。
(3)文字复制比>50%者,取消本次答辩资格。
2、以上为学校的基本要求,鼓励学院在此基础上提出更高的要求。
(四)加强论文规范审查
1、自查:导师、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对学位论文进行自查,确保论文的形式规范符合要求。
2、抽查:学校将对学院提交的论文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答辩。
3、形式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论文评阅。
(五)论文评阅
1、常规评阅:常规评阅由各学院组织实施。
为严格评阅、保障论文质量,评阅人应全部聘请校外的同学科领域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担任。
2、双盲评阅:双盲评阅由校学位办组织实施。
(1)全日制研究生:按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当年申请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数的15%至30%抽取论文,参加双盲评阅。
(2)非全日制研究生:全部论文参加双盲评阅。
(六)论文答辩
1、论文答辩会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答辩会开始前应宣读同意学生答辩及成立答辩委员会的文件;答辩投票应统计无误,答辩决议及结果应详细记录。
2、导师不作为本人学生答辩委员,不参加本人指导研究生的论文答辩。
(七)论文涉密
原则上,不接受未经学校定密、未纳入学校保密管理体系的学位论文申请保密答辩。
原文链接:http://yjsc.cuit.edu.cn/NewsCont.asp?bm=00&type=929&id=20557
原文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