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邮电大学本科论文查重要求–知网查重总文字复制比小于30%

根据西安邮电大学教务处网站信息,本科生毕业论文需要用知网论文查重,即知网PMLC系统, 全称是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通过同方知网的检测标准为重复率小于30%,详见下文:

西安邮电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教学的重要环节,是检验学生综合运用本专业知识与技能、提升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的重要培养过程。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要求

(一)巩固和提升专业知识,培养综合应用能力。

(二)培养学生运用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培养学生开拓创新、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刻苦钻研、扎实细致的优良作风。

二、组织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组织和管理。严格按照西安邮电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执行。

(一)各学院应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

(二)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检查采取学校检查与学院自查相结合的方法,分前期检查、中期检查、后期检查三个阶段,学院自查由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学校检查由教务处负责组织。

(三)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各学院应成立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负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审核、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

(四)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须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时间进度安排,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数据填报和归档等相关工作。

三、工作流程

(一)各学院召开毕业设计工作动员大会组织学生学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各项规定,明确要求,使学生充分认识到毕业设计(论文)的重要性。

(二)各学院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前一学期组织好选题工作。

(三)各学院应按要求安排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期、中期、后期检查工作,并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1.前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任务落实情况,开题报告提交情况,毕业设计(论文)准备情况等。

2.中期:检查学生学风、工作进度、出勤率、中期总结报告,同时检查指导教师指导情况等。

3.后期: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和成果验收工作,组织答辩资格审查,检查答辩准备工作等。

(四)答辩前一周,各学院应将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名单及答辩工作安排报教务处。

(五)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

(六)答辩结束后,各学院应及时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清单、成绩统计表、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的纸质及电子版,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优秀论文小论文电子版、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汇总表电子版等材料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其它材料按要求留学院保存。

四、选题

(一)选题原则

1.符合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体现专业训练内容、难度和工作量适当。

2.应结合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优先选择具有工程背景和实际应用的题目。

3.注重训练学生综合运用理论和知识的能力。

4.题目类型应多样化,可供学生自由选择。

5.应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有利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6.坚持一生一题,禁止重复性课题。对于需要多名学生共同完成的大课题,每个学生应有相对独立的子课题,并且要求明确。

7.学生在校期间因参加专业领域的学科竞赛等科技活动取得实际成果的,可与指导教师共同拟定与该成果相关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8.对于工科类专业,优先支持硬件类毕业设计选题,相关要求详见《西安邮电大学本科生硬件类毕业设计实施办法》(附件

9.学校鼓励各学院积极开展多元化形式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改革。对不同形式的论文要求如下:

(1)工程设计类论文,应以解决生产或工程实际问题为重点,设计方案正确,布局及设计结构合理,数据准确,设计符合行业标准,技术文档齐全,设计结果投入了实施或通过了相关业务部门的评估;

(2)技术研究或技术改造类(包括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预先研究、实验研究、系统研究等)项目论文,综合应用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分析过程正确,实验方法科学,实验结果可信,论文成果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

(3)工程软件或应用软件为主要内容的论文,要求需求分析合理,总体设计正确,程序编制及文档规范,并通过测试或可进行现场演示;

(4)侧重于工程管理的论文,应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研究成果应具有一定经济或社会效益,统计或收集的数据可靠、充分,理论建模和分析方法科学正确。

(5)艺术设计类论文,应以体现专业领域的艺术应用特色为重点,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创意与构思合理,表现手法灵活,所用工具熟练,作品及文档完整,并能通过测试和现场演示。

(二)选题程序

1.指导教师拟定题目,填写选题审批表,学院审核批准后向学生发布选题。

2.学院组织选题,选题一般采用学生和指导教师双向选择方式,选题结束后,向师生公布选题结果。

3.课题确定后,指导教师不得擅自更改。如有特殊原因确需更改的,由指导教师提出书面申请报学院审批,在前期检查开始前办理。

五、指导教师条件与职责

(一)条件和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一般应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鼓励企业、科研院所的技术人员合作指导。

2.首次参加指导工作的指导教师,各学院应安排副高职称以上有经验的指导教师对其工作进行指导。

3.为保证教学质量,原则上,副高以上职称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超过8人,中级职称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超过6 人,初级职称教师不能单独指导学生。

(二)职责

1.拟定课题,按要求填报相关表格。

2.指导学生了解课题的性质、目的和任务,指导学生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

3.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正式开始前与学生签署声明书(附件2)。

4.审定学生的开题报告,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

5.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与学生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3),杜绝抄袭和代笔等现象发生。对涉密的题目,要对学生进行保密教育。

6.每周至少一次与学生进行讨论交流、答疑和指导,督促学生按进度进行设计(论文)并做好记录。

7.审阅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学生的相关资料和成果,监督学生进行论文检测工作。

8.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进行审查。

9.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10.指导和批阅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小论文。

11.按要求及时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归档资料。

六、对学生的要求

1.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并独立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

2.尊敬师长,虚心接受教师及有关技术人员的指导和检查,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进度。

3.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中按时按要求提交相关表格和资料,按要求签署毕业设计(论文)声明书和诚信承诺书。

4.做好毕业设计工作过程中的原始记录,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别人的成果。对涉密资料要按保密规定,严格保管。

5.按指导老师要求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及时提交论文和其它资料,并做好答辩前的准备工作。

6.严格遵守纪律,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学生应按指导老师和学院的要求接受相关环节的指导和检查,因故不能参加,须经指导老师或所在学院同意,否则以旷课对待。

七、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

(一)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应报学院审批并签署三方(学生本人、学校、校外单位)协议。指导教师由所在学院和校外指导单位分别选派。

(二)课题由校外单位和学生所在学院协调后选定,选题应符合本专业的要求,毕业设计(论文)的各个环节应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进行。

(三)校外单位应提供必要的条件;学院也应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定期与学生联系,了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并给予必要的答疑和指导。

(四)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原则上应回学校答辩。

八、毕业设计(论文)成果验收

学院答辩小组应在答辩前对学生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的文档、图纸及软、硬件成果进行验收。主要查验撰写的文档是否规范,提供的成果形式是否符合相应的毕业设计(论文)类型要求,所完成的软硬件是否能够正常调试和运行等。

九、毕业设计(论文)检测  

我校所有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在答辩前须通过知网查重系统进行检测,检测合格标准为:论文正文文字复制率不超过30%(含30%),检测由学校统一组织,检测不超过2 次。  

十、答辩

(一)答辩资格审查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应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资格,延期一年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1.毕业设计(论文)未按计划完成;

2.学校组织的毕业设计(论文)正式检测中,首次查重文字复制比≥70%或第二次查重复制比>30%;

3.由他人代做代写的毕业设计(论文);

4.在论文检测过程中存在舞弊行为;

5.其它经认定违反毕业设计(论文)规定的行为。

(二)答辩组织

各学院应成立答辩委员会,下设答辩小组,答辩委员会由学院院长以及若干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答辩小组应由3—5 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组长应由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1.学生答辩内容要求

学生向答辩小组报告毕业设计(论文)的简要情况并回答教师提问。报告内容包括:

(1)课题的任务、目的与意义;

(2)参考的原始资料或指导文献等;

(3)课题的基本内容及主要方法;

(4)研究成果、结论和对自己完成任务的评价。

2.教师提问内容要求

一般包括毕业设计(论文)涉及的相关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以及鉴别其独立工作能力的问题。

十一、成绩评定

(一)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评定采用指导教师评分、评阅老师评分、验收小组验收评分以及答辩小组答辩评分相结合的办法。

(二)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采用五级制,其对应关系如下:百分制90-100 80-89 70-79 60-69 0-59

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三)毕业设计(论文)总评成绩应按分值比例评定,优秀成绩人数所占比例不得超过15%。成绩为优、良的总人数不能超过45%。初次检测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取消评优资格。

(四)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后的总评成绩,由学院答辩委员会审定后,方可统一向学生公布。

(五)学院答辩委员会对总评成绩优秀和不及格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复议,对成绩有争议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复答辩。

(六)学校每年开展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优工作,对获得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颁发证书进行表彰。

十二、资料整理及归档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按照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归档要求,做好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十三、经费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经费是学生用于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所需的元器件耗材及论文打印装订费用。毕业设计(论文)预算经费每年初核拨各学院。其中硬件类毕业设计(论文)经费实行专项管理,具体规定见《西安邮电大学本科生硬件类毕业设计实施办法》。

十四、毕业设计(论文)抽检

学校将在每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组织专家对全校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检。

(一)抽检方式和数量。抽检采取随机抽检为主,重点抽检为辅的方式,从总评成绩为合格及以上的毕业设计(论文)中按3-5%的抽检比例,确定抽检论文的数量,覆盖每个专业。

(二)抽检内容。重点检查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质量、论文的规范性、专业知识和能力、应用价值或创新性、论文最终纸质版和最终电子版的一致性等情况。

(三)评议办法。评议包含分项评价、总体评价及评价意见三项。分项评价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专家依据评价要素,对每个分项依次进行评价;总体评价分为“合格”、“不合格”两档,专家须在“评价意见”中给出具体理由;对总评“不合格”的论文需组织3 位专家进行复评,3 位专家中有2 位以上(含2 位)的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论文,将认定为“不合格” 论文。

(四)抽检结果的使用。

1.教务处根据专家评议结果,面向全校范围公布抽检情况,包括抽检论文情况、存在问题论文情况、存在问题、评议意见等。

2.对“存在问题论文”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院给予相应的预警,在教学业绩考核中予以体现,同时通过追踪检查督促整改。

3.对抽检认定为“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学院和指导教师应查找原因,分析总结,制定改进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

4.各学院应将毕业设计(论文)抽检评议结果,作为本学院指导教师资格确定、个人评优和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十五、附则

(一)国防生等特定培养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也遵照此办法进行,具体开展时间由相关学院与学校协商确定。

(二)本办法即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西安邮电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同时废止。附件:1.西安邮电大学本科生硬件类毕业设计实施办法

2.声明书

3.毕业设计(论文)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