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网查重论文样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为等价交换情况判断标准

知网查重论文样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为等价交换情况判断标准

企业双方之间进行的非货币性交易和用现金购买资产不同,在非货币性交易中用物品交换物品,判断彼此之间的交换是不是等价交换,需要同时确定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对于不具有商业实质的交易,交换的会计处理采用账面价值计量,在换入资产入账价值中只需要考虑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所以在以下是否为等价交换的探讨中不涉及以账面价值计量的情况。

对于具有商业实质,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非货币性交易,在理论研究上,不考虑相关税费时,只需要考虑换出或换入资产公允价值。但在现实账务处理中只要换入或换出资产,就需要交纳相关的价外税(增值税),价内税(营业税等其他税费)等的各种税费。所以本文以各种税费为基础进行分类,确定支付补价方和交换补价方各自资产的价值。

(1)当交易涉及增值税时的判断

在我们国家新准则中,对交易对方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中增值税是不是包含在内没有作出确定的说明,但是在《企业会计准则中》对公允价值的说明增值税却不包含在内。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也就是说,在平常的交易中购买资产一方除了按照交易合同支付资产的价款,还要按照税法的要求,以支付资产的价款为计税基础,以一定比率的增值税率,支付相应的增值税。所以在判断交易是不是等价交换的情况下,交易一方还应当考虑到由交易另一方承担支付相应的增值税款的情况。增值税税款也是判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不是等价交换的重要因素。

(2)当交易涉及其他税费时的判断

其他税费,是指营业税在内的价内税,价内税是包含在资产公允价值之内的,由企业交换双方自己承担价内税款,不需要单独支付,不是判断交易是不是非货币性资产等价交换的重要因素,因此不需要考虑。

以下就具体判定是不是非货币性资产等价交换作举例说明

例一:莲花公司因为企业经济业务发展的需要和南翔公司进行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莲花公司以用于出租的公寓和南翔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交换,南翔公司对换入的固定资产资产依然用于出租,莲花公司对换入的股票依然用于投资。莲花公司适用于5%的营业税率,营业税尚未支付,其他相关税费不考虑,具体交换情况如下:

表2莲花公司与南翔公司资产交换情况表

  账面原价 已计提累计折旧 已计提减值准备 交换日公允价值 计税价格 支付补价情况
莲花公司(用于出租的公寓) 400万 80万 80万 450万 450万 收到南翔公司补价30万
南翔公司(用作投资的股票) 300万 400万 支付莲花公司补价30万

首先判定补价占整个资产交换价值总额的比例,计算结果得到比例小于25%对莲花公司和南翔公司都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假设不考虑相关税费,莲花公司换出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不等于南翔公司换出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和支付补价之和。但是还应考虑相关税费的问题,莲花公司换出固定资产只用于出租目的而不用于固定资产使用,按照税法规定应当缴纳营业税,由于营业税是价内税,价内税在以公允价值计量下已经包含在资产公允价值中,所以在判断涉及补价支付时是不是等价交换就不需要考虑了。所以最后的结果是莲花公司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为450万,南翔公司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为430万,属于不等价交换的情况。

例二:南傲实业和北翔公司因为经济业务发展需要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南傲公司适用5%营业税率,北翔公司适用17%增值税率,交换后资产使用性质不变,具体交换过程如下表所示:

表3南傲实业和北翔公司资产交换情况表

  账面原价值 累计折旧 交换日公允价值 计税价格 支付现金情况
南傲实业(固定资产厂房) 150万 50万 140万 140万 支付运杂费4万,固定资产清理费5万
北翔公司

(库存商品)

80万 100万 100万 支付换入资产运费1万

首先,判断上述交换是不是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因为上述交换中没有涉及到补价,所以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南傲实业换出厂房资产公允价值为140万,北翔公司换出库存商品公允价值为100万,计算北翔公司应缴纳增值税,100万*17%=17万,那么如果南傲实业用货币性资产购买北翔公司的库存商品,加上相应的增值税应该向北翔公司支付117万。判断上述交易是不是等价交换的情况时,把南傲实业和北翔公司相付出的资产价值相比较,因为南傲实业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为140万,北翔公司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为100万,加上相关增值税费17万,相当于117万的付出资产价值。上述交换中还涉及到营业税的问题,与例一一样,也不予考虑。南傲实业换出固定资产价为140万不等于北翔公司换出库存商品价为114万,所以上述交换为不等价交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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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5月30日  所属分类:论文检测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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