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论文查重规定:禁止提前进行知网查重,知网TMLC结果10%内为检测合格

根据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网站信息,研究生毕业论文需要用知网论文查重,即知网TMLC系统, 全称是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且明确规定了禁止提前进行知网查重,否则后果严重。这是国内比较少见到的明令禁止提前知网检测的高校之一,广西民族大学的研究生同学们应该要注意这点,论文提交给学校查重之前可以用别的论文检测系统代替,比如paperyy论文检测系统等。广西民族大学关于研究生论文查重的通知详见下文:

关于2015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5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所有受检论文的《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已经下发给各研究生培养管理人员。相关检测结果通知如下:

一、中国学生硕士学位论文检测处理办法

(一)《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中检测结果的复核

1. 凡总文字复制比或去除本人文献后的复制比不超过10%(含10%)的论文为检测合格论文,不需要复核,论文可直接进入答辩前的双盲评审阶段。研究生可在导师指导下,对照《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自行进行修改。

2. 10%﹤总文字复制比或去除本人文献后的复制比≤15%的论文,不需要复核。但需导师提出不必进行第二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书面意见(见附件1),经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由各培养单位汇总至研究生院审核。

3. 15%﹤总文字复制比或去除本人文献后的复制比≤20%的论文,不需要复核。但研究生需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较大修改,并对所做的修改逐一给予详细说明,修改呈导师批阅后,将《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第二次检测申请表》(见附件2)递交至所在培养单位,经培养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后,由各培养单位汇总至研究生院审核。

各培养单位需于2015年4月15日下班前将修改后的论文,连同研究生本人的详细说明和导师的批阅意见,统一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于4月16日进行第二次检测,第二次检测后文字复制率不超过10%(含10%)的论文,可正常送审。

4.20%总文字复制比或去除本人文献后的复制比≤40%的论文,若研究生同意该检测结果的,不必进行复核,推迟一年申请学位。若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按以下步骤提出复核申请

(1)研究生进行自我核实,对认为《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中存在误检误判的部分,给出详细而充分的理由,说明检测结果确为误检误判,并计算减去误检误判字数后的总文字复制比。

(2)研究生提交《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复核申请表》(参见附件3),经导师、学科带头人或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提交所在培养单位。

(3)由培养单位学术分委员会集中开会对所有提出复核申请的论文进行甄别和复核,培养单位学术分委员会主任在每份《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复核申请表》中签署意见,决定能否修改后进行第二次检测。存在异议者可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术分委员会审核后作出决定。

5. 总文字复制比或去除本人文献后的复制比>40%的论文,不得提出复核。依照《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和《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中的相关条款接受处理,同时依据《广西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评定标准及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中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当年不得授予硕士学位。

(二)对复核后检测结果超标论文的处理

所有经过复核后总文字复制比或去除本人文献后的复制比仍大于20%的论文均为学术不端行为严重超标论文。学校将依据《广西民族大学关于加强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监控的暂行规定》(民大〔2010〕10号),对学术不端行为严重超标论文的作者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1. 复核后的总文字复制比或去除本人文献后的复制比不超过20%的,研究生必须对论文进行彻底修改,并对所做的修改逐一给予详细说明,并填写《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第二次检测申请表》(见附件2)。导师批阅及签署意见后,送培养单位进行汇总。

培养单位需于4月16日下班前将修改后的论文,连同研究生本人的详细说明和导师的批阅意见,统一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于4月17日进行第二次检测。第二次检测后文字复制率不超过10%(含10%)的论文,可正常送审,否则不予送审,其研究生作者推迟一年申请硕士学位。

2.20%<复核后的总文字复制比或去除本人文献后的复制比30%,推迟一年申请硕士学位。

3.复核后总文字复制比>30%,不授予硕士学位。

二、留学生硕士学位论文检测处理办法

见附件4。

三、对私自进行学位不端行为检测的处理

凡私自提前进行学位论文检测(注:所有进行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论文在检测软件中再次检测时会自动显示该文已经被检测过及检测的时间)的2015届毕业研究生(中国学生、留学生),一经查出,将通知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组织不少于五人的评审专家组,对相关私检论文的学术规范、学术观点及撰写质量进行重点审查,审查结果合格并报研究生院同意后,方可进入答辩前的论文双盲评审阶段。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将本通知及时下发给2015届毕业研究生,尽快完成相关工作,并于4月16日前将所需递交的材料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

附件:

  1. 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意见表
  2. 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第二次检测申请表
  3. 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复核申请表
  4. 广西民族大学留学生硕士学位论文检测处理办法

 

研究生院

  2015年4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yjs.gxun.edu.cn/info/1076/2438.htm

原文截图:

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论文检测